国家汉办2007年颁布的《国际汉语教师标准》在教学的基本原则中强调:
1. 注重结构、语义、功能相结合的汉语语法教学。
语法就是词句的结构规律,句子内部结构规律,结构就是句型句式。
“是”字句,“有”字句,“把”字句
首先教表层结构,再解释表达的意义。
主语“我”+ 把+宾语(杯子)+放在桌子上。
错误:我把饭吃在食堂里。(语义表达不正确)
只符合了结构,语义和功能(语用)不符。
不同的句型句式,在不同的情境中表达的功能不同,也叫语用的准确性。
目标:用规范正确的汉语进行成功有效地交际。
2. 注重语法形式与意义相匹配的认知解释
句子表达的形式和意义之间是什么关联。
教师展示句型,也要表达清楚句子的意义是什么。
错误:我把妈妈想了。(思念)
正确:我把答案想出来了。(思考)
3. 注重在交际活动中进行语法教学
实践性直接表现:精讲多练
交际活动:互动性,学生是课堂教学的核心,教师一定要指导学生之间的互动。
教师可以提问,让学生不断开口练习。
学生开口率的高低是教学成功与否的标志。
4. 循序渐进:由简到繁,由易到难,有浅入深。
先教“是”字句,再教疑问句,“有”字句
5. 复式递进:语法的重复出现,螺旋式上升
帮助学生学习新知识同时加深对旧知识的理解记忆,把学过的知识带一带,从短时记忆到长时记忆,最终形成长时记忆。
6. 语法偏误:来源于母语,母语负迁移;
7. 互动性:交际性,在课堂教学当中要有交流,师生互动,学生之间互动;
多样性:课堂教学方法多样性;
趣味性:与教学技巧有关,给学生展示的剧情和例句要适合学生的水平,不能过于呆板,调动学生的积极性。
学习母语不学习语法。学习外语必须学习语法。不会语法说不出正确的句子。
找到适合自己教学对象的方法。
教无定法。